昨天晚上至於要帶葉依然去見誰,這個事情的確是可以隱藏一下,當做一個小驚喜。
但是現在馬上都已經要到達目的地了,歷承言也覺得沒有必要繼續瞞着了,所以歷承言直接就說了,要帶葉依然去見的人是誰。
“我把李雅麗抓回來了,打算帶你去見一見她。”
還別說,這個人還真的是葉依然非常想見的人物!
聽到歷承言說要自己去見李雅麗的時候,葉依然心裏面還是有一些高興的。
她之前還以爲李雅麗從市裡面逃走了以後,可能短時間之內都是找不到李雅麗的,畢竟國內這麼大,地土面積這麼廣,到處都是各種小山村,各種犄角旮旯的。
李雅麗要是隨便找一個小山村或者是犄角旮旯裡面待着,待個兩三年的時間再出來,外面估計都不會有什麼關於她的說法了。
到時候李雅麗依舊可以拿着賣掉房子的那些錢出來瀟灑。
結果沒想到歷承言這麼短的時間裡面,就直接把李雅麗給抓了回來。
從歷承言說話的語氣裡面,多多少少也是能夠看得出來的,歷承言應該是從李雅麗那裡得知了一些什麼比較重要一點的消息。
於是在去見李雅麗的路上,葉依然的大腦就忍不住開始思考了起來。
李雅麗是不是真的知道一些什麼關於葉家的重要祕密?她母親的死亡是不適合李雅麗有關係?
這些問題就像是附骨之蛆一樣,一直都黏在葉依然的心頭,讓她不停地去思考,甚至都沒有時間關注到旁邊歷承言的情緒。
歷承言原本是不想這麼早告訴葉依然的,他怕葉依然在知道了以後,那個小腦袋瓜子裡面就開始胡思亂想起來。
事實證明他之前的想法也是非常正確的,就比如說那現在告訴葉依然了,以後就很明顯的能夠看見葉依然的心思就已經不在他的身上了,就開始在想一些其他的問題了。
歷承言多多少少都有一點後悔,自己剛才爲什麼要這麼嘴快?直接就告訴了歷承言自己要帶他去見什麼人?
但凡歷承言嘴巴說話的速度稍微慢一點,葉依然就不會知道了,就會一直把心思都放在歷承言的身上。
只可惜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麼多後悔藥吃?也沒有早知道這種事。
很快歷承言就把車子開向了當初李雅麗母女兩住的地方。
當初李雅麗在搬到葉家別墅來住之前,葉文斌是給她們單獨買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這套房子位於一個老式的小區裡面,離市中心大概有一個小時的路程。
剛剛買這套房子的時候,葉文斌自己心裡也是留了一個非常大的心眼兒,並沒有在房產證上面寫上李雅麗母女兩的名字,而是寫了葉文斌自己的名字。
是因爲這個原因,所以李雅麗把這套房子賣出去的時候,並沒有完全地賣出去,只是和對方簽訂了一個購房協,然後就拿着錢跑路了。
像這種賣房子是屬於無效賣房的。
很快,葉文斌在知道了這個事情以後,就直接要求歷承言幫他把房子找回來。
歷承言現在也的確是做到了葉文斌的要求,把這套房子給找了回來,但是葉文斌現在可能是用不上這套房子了。
前段時間葉文斌不是要自力更生,專門跑出去給自己找了一個不錯的工作嗎?
相信葉文斌現在正在那個崗位上非常刻苦經營着自己人生中的另外一種生意。
像這種需要你非常刻苦去經營的生意,大部分時間你都沒有空回來看一看自己的親人,又或者說是你的所有事情都被人家把控在手裡面了,你也沒有辦法進行反抗。
所以目前爲止正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葉文斌,壓根就沒有時間再來住一住他自己買的這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甚至都有可能沒有機會再回來看一眼。
但是這些事情歷承言是沒有打算告訴葉依然的。
這套房子葉依然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以前她和李曼關係還不錯的時候,就經常到李曼家裡面來做客。
回想從前,葉依然一直都把李曼當成自己最要好的閨蜜,最要好的朋友,從來都沒有懷疑過李曼到她身邊來是屬於目的不純。
所以那個時候葉依然在這套房子裡面的回憶,大多數都是比較開心的。
能和自己的朋友好好的坐在一起,訴說自己對未來的暢想,怎麼可能是一件不開心的事情呢?
直到後來葉文斌的事情被葉依然發現了以後,李雅麗母子倆就搬到了葉家的別墅裡面去居住,這套房子對於葉依然來說也就成了以前一個非常不友好的地方。
明明這些事情也就是才發生過去幾個月的時間,在葉依然這裡不知道爲什麼,就總感覺好像過去了一兩年的感覺。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的不愉快的事情,總是會讓時間變得非常快的感覺吧!
歷承言察覺出站在門口的葉依然心情並不是那麼的美好,就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不要緊張。
隨後就帶着葉依然走進了這套房子的大門。
這套房子裡面的裝修和以前並沒有什麼區別,看上去處處都透着家庭的溫馨感。
唯一要說有一點不同的地方,那大概就是屬於整個房子裡面都沒有經過精心的打掃,到處都堆滿了垃圾,甚至還有別人吸過煙以後殘留的那種味道。
好好的一套房子硬生生的造作做成了這個樣子,看得葉依然都忍不住想要心疼一下了。
要知道這麼一套房子買下來可真的是不便宜呀,哪怕它是鄰近郊區的老房子,買下來也是要一兩百萬的。
不過現在不是考慮這個房子的價值的時候了,現在是應該考慮一下李雅麗在什麼地方的時候。
葉依然在房子裡面大概都看了一圈都沒有看到李雅麗,於是就帶着疑惑的眼光去看向歷承言,她相信歷承言能夠給她這個答案,告訴她李雅麗現在在什麼地方。
果然葉依然的想法是非常正確的,歷承言的確是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